當企業經營遇上反托拉斯法 - page 47
MANAGEMENT & ANTITRUST
提供教育及訓練課程
教育訓練對象:應包括所有的資深管理階
層人員、所有與競爭者可能有接觸的員工
(包括參與同業公會聚會的人員)、及所
有從事制定價格及產品行銷的員工。
教育訓練頻率:視企業情況有所不同,但
建議一年至少一次。
教育訓練方式:可採用面對面授課的方
式、線上學習或混合不同方式的課程。
教育訓練講師:可邀請外部專家學者或內
部已具足夠專業能力之法務人員、資深管
理階層人員或主管機關官員擔任。
教育訓練內容:包括高違法風險的行為態
樣、反托拉斯遵法行為守則、公司遵法規
章、反托拉斯規範內容及違法責任、寬恕
政策、發現違法行為的通報機制等內容。
評量及記錄:對參加教育訓練的人員予以
適當的測驗評量,並將整個過程以適當的
方式存檔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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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遵守法規的政策與程序
明訂反托拉斯之遵法行為守則,包括應作
為與不應作為事項,並編印成冊後分送相
關員工恪遵。
根據主管機關或法院之判決先例或產業動
態經常性評估是否修正遵法政策及程序。
根據企業內部不同單位之違法風險程度高
低訂定不同之遵法政策及程序。
要求員工確實閱讀遵法規章內容並簽署同
意遵守法規的聲明。
企業應隨時更新並掌握有經貿往來每一個
國家之反托拉斯法最新增修訂動態,並適
時調整遵法規章之內容以為因應。
當獲悉有觸犯反托拉斯法之虞,立即通知
主管機關,當已涉入違法行為時,應立即
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並儘早申請寬恕政策
之適用,以減輕違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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