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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中堅企業利基領域協同生產輔導至113年6月4日截止受理申請

一、目的:本輔導措施以建構跨境供應鏈體系示範案例為總目標,透過具利基市場領先地位之中大型企業為核心,結合其供應鏈內之企業,協助每個體系至少以1家中心廠帶動4家以上衛星廠,針對價值鏈由設計、研發、生產、製造、行銷、物流及服務等現況,協助提高供應鏈體系生產效率、營收或市占率,打造以利基市場與新商業營運模式的產業協同體系,提升全球競爭力。
 

二、主辦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三、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四、申請資格:須由至少1家中心廠提出申請,且帶領4家以上衛星廠業者共同參與,由受輔導廠商進行提案申請
●中心廠:曾獲選為經濟部卓越中堅企業或潛力中堅企業業者。
●衛星廠: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之製造業業者。
 

五、輔導內容:
●由輔導單位依據申請業者之現況進行評估,聚焦協同生產,包括關鍵技術深化、智財專利佈局、流程改善、市場策略佈局、品牌發展、客戶關係服務面向,針對須加強處進行輔導改善。
●改善內容包含研發設計平台優化、生產管理作業改善、體系持續改善活動導入、優化精實管理、供應鏈管理機制強化、市場佈局策略研擬等,並適度搭配資訊系統進行資訊即時化及協同作業,強化體系協同與管理機制與供應鏈競爭力,透過體系間合作,共同展開具創新性價值活動,協助中小企業提高產品價值及技術提升契機,進而取得市場商機及提升國際競爭力。
 

六、輔導經費:每案輔導計畫應包含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輔導款與廠商自籌款,每案政府輔導經費上限260萬元,廠商配合款至少須達130萬元以上。
 

七、受理期間:自113年5月16日起至113年6月4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八、送件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2號12樓 中堅企業利基領域推升計畫辦公室 林小姐收
 

九、聯絡電話:(02)2701-0526分機714 林小姐
 

檔案下載:

【申請須知】113年度中堅企業利基領域協同生產輔導申請須知

【附件1】受輔導單位提案文件查檢表

【附件2】計畫申請表

【附件3】中心廠廠商接受輔導意願書

【附件4】衛星廠業者合作同意書

【附件5】個資提供同意書

【附件6】計畫書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