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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
複審
公告受理申請
每屆之中堅企業遴選申請須知於官網公告,企業於公告受理期間內,於線上申請網站上傳申請文件,提出申請。
資格審查
若申請文件未齊備,將通知申請企業補送;企業於3個工作天內(不含通知當日)完成補正。
初審
(書面審查)
依產業類型,分為製造業類別(金屬機電、民生化工、電子資訊)及服務業類別(商業與文創服務、技術服務、網路服務)等類組進行書面審查。
複審
(會議審查)
會議審查時,應由企業高階主管出席簡報,原則上每案審查40分鐘,其中企業簡報20分鐘、詢答20分鐘。
召開類組召集人聯席會議,擇優推薦一定比例之企業為卓越中堅企業決審候選名單,並決定潛力中堅企業名單及卓越中堅企業建議名單。
決審
由經濟部部長召開中堅企業發展推動小組會議辦理決審,決定卓越中堅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