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創意生活產業發展計畫 專案輔導接受申請中,符合申請資格業者,請先填寫「諮詢、診斷與輔導申請表」一份(表一)回傳並與本單位確認,再由本計畫工作小組安排進行輔導訪視及提案,若未完成上述程序而自行送件者,一律不受理輔導申請。
壹、目的
經濟部工業局推動創意生活產業發展,鼓勵業者進行升級轉型或新創事業發展,以創意生活推動經驗,建構體驗經濟生態系案例,擴散產業影響力並永續發展。
貳、申請規定
一、申請資格
(一)經濟部工業局評選為「創意生活事業」之業者。
(二)由創意生活業者為主要提案者,並須與其他企業或組織兩家以上合作。
二、實施方法
(一)輔導重點
1.目標:鼓勵中大型產業,串接其他企業、組織、微型產業等能量,建立體驗經濟生態系,共創價值並帶動產業永續經營。
2.輔導手法:
(1)創新營運模式
(2)創新商品開發
(3)創新服務設計
(4)數位科技應用
(5)創新事業育成
(6)服務功能提升
(7)數據調查研究
(8)場域環境整備
(二)實施作法
1 申請輔導業者需先提出「諮詢、診斷與輔導申請表」一份,由本計畫工作小組進行訪視作業,確定輔導需求符合實施內容,若未完成上述程序者,得以不符輔導作業規範不受理業者申請專案輔導。
2 由評選通過「創意生活事業」業者聯合其他企業兩家以上提出輔導申請,其目標為必要輔導項目,並可選擇透過輔導項目其中兩項以上,結合相關業者進行策略合作。
3 輔導專案每案政府輔導經費最高上限50萬元,業者需另提列廠商配合款50萬元以上(含稅),不足經費由業者負擔,廠商配合款不得依政府輔導經費減少 (實際經費依政府計畫核準調整)。
4 輔導以3案為原則,得視申請送件情形,酌以調整輔導案件數,經費則依通過件數調整分配比例。
參、申請時程
一、送件期限:自本案公告日起至111年5月15日止。
二、執行期限:簽約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肆、申請應備資料
申請業者應備資料:(格式如下)
(一)「諮詢、診斷與輔導申請表」一份(表一)
(二)創意生活專案輔導申請文件檢查表一份(表二)
(三)受輔導業者合作同意書一份(表三)
(四)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一份(表四)
(五)聯合提案業者合作同意書(表五)
(六)共同合作團隊同意書(表六)
(七)創意生活產業專案輔導計畫書一份(附件一)
(八)創意生活產業專案輔導計畫簡報一份(附件二)
相關表單附件請逕自 111年度「創意生活產業發展計畫」專案輔導文件下載 。
如有問題請洽:
計畫執行單位:中衛發展中心 生活產業部
電話:02-2391-1368 轉 1323 巫小姐
E-mail: c1323@csd.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