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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說明

提升產業競爭力-研發轉型補助
緣起
關於CITD介紹主題圖
為協助受美國關稅新政策影響之中小型製造業研發轉型,依「經濟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韌性辦法」第6條規定,提供研發資金補助,加速業者研發出更精密及更高規格技術,導入綠色、 智慧元素,或整合不同領域技術與特定知識,發展具高值化、差異化技術應用,輔以認驗證、展示、測試及布局等,切入目標市場重要供應鏈或利基領域,布局多元市場,提升產業競爭力與韌性。
申請資格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之製造業,且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不含 特定工廠登記),如屬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前述公司不含分公司

  • 客戶取消或展延訂單
  • 客戶要求吸收關稅費用
  • 貨品遭客戶退運
  • 其他具體受影響事實等
受美國關稅新政策直接或間接影響,致有下列情形之一:
申請業者不得有陸資投資(依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公告資料或投資審議司公布之最新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進行認定)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營業狀況不得為解散、歇業
  • 已獲「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布局海外市場計畫」補助且尚在執行者
  • 已獲本辦法相關研發轉型支持補助者
  • 本次申請內容曾獲其他政府計畫或其他法令規定之補助者
有下列情形不得申請:
申請方式與收件日期

採線上申請 以線上申請系統送出之申請書為審核依據,並請列印申請收執聯妥善保留。

  • 請於線上申請系統填列並上傳申請應備文件後,再使用工商憑證點選送出申請;如無工商憑證者,須填列申請書之基本資料暨同意聲明並用印掃描後,併同應備文件電子檔上傳。
  • 申請業者提出申請時,視為同意執行單位將審查補件、簽約 、執行查核及結案等相關通知依電子簽章法相關規定發送至申請業者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並於發送時發生效力。
收件日期 自民國 114 年 8 月 7 日起受理至經費用罄為止。
補助上限與執行期間

個案補助(限中小企業)

  • 限1家業者申請
  • 補助上限 500萬元
  • 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個案計畫總經費之50%
  • 執行期間:以12個月為原則,並可追溯至線上申請收件日為起始日
申請應備文件
    1. 本計畫申請書及其附件 ;申請書原則不超過 20頁,如有其他重要資訊需補充,請將相關文件上傳於申請系統之附件欄 。
    2. 受美國關稅新政策影響 應於申請書說明,並檢附客戶取消或展延訂單 、客戶要求吸收關稅費用 、貨品遭客戶退運或其他具體受影響事實等相關佐證資料。
補助標的
雙軸轉型
  • 導入綠色設計概念,開發具有節能減碳 、易回收或低污染等環境友善之新設備或新產品。
  • 運用巨量資料、AR擴增實境、VR虛擬實境 、物聯網、雲端服務、資訊安全 或 人工智慧等智慧技術,加值產品新功能,以提升使用者效能。
技術加值
運用 新工法、設備或 材料 (如 超精密加工、複合材料 ),開發精 密度更高、品質更優越的高功能規格 新材料、關鍵模組、產品,切入關鍵產業供應鏈 或重要目標客群。
跨域整合
將不同領域知識、技術或方法協同整合,以應對消費者或客戶複雜之需求,打造新應用領域或新功能規格之產品 ,創造產品新價值 如 融入 地方特色、美學設計、工藝技術、文化藝術等。
行銷布局
針對 本計畫 所開發新產品進入目標市場必要驗證或推廣,包含產品認驗證、展示場域 建立、專業展會推廣 、市場 偏好測試 、通路據點布局 等。
申請須知
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