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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木竹製品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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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月03日 工知字第10500854041號修正公告
107年07月09日 工知字第10700684370號修正公告
109年03月16日 工知字第10900218640號修正公告
110年11月01日 工知字第11001094682號修正公告
111年09月12日 工知字第11100964431號修正公告
114年11月25日 產知字第11401238250號修正公告
一、開放驗證產品項目
(一) 製材類(製材品、壁板、線條、踢腳板、保存處理材及熱改質材)。
(二)木製防火門類。
(三)木質門窗類(木門、木窗、木竹窗簾、木竹百葉門窗、欄門、木質容器)。
(四)合板(含普通合板、特殊合板、保存處理合板及熱改質合板)。
(五)層積材(含單板層積材、結構用單板層積材、保存處理層積材及熱改質層積材)。
(六)集成材(含結構用集成材、裝修用集成材、保存處理集成材及熱改質集成材)。
(七)木質地板(含條狀地板、方塊(鑲嵌)地板、複合木質地板、保存處理地板及熱改質地板)。
(八)粒片板(含一般粒片板、再生粒片板及化粧粒片板)。
(九)纖維板(含中密度纖維板、熱改質纖維板)。
(十)水泥黏結木質板。
(十一)木材-塑膠複合材。
(十二)其他類木竹製品:依行政院主計處編訂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從事1401 至1404 細類以外木竹製品均屬之,不包括:
1.以紡織材料製作墊子歸入1151 細類「紡織製成品製造業」。
2.草繩絞製歸入1152 細類「繩、纜及網製造業」。
3.木鞋製造歸入1302 細類「鞋類製造業」。
4.行李箱製造歸入1303 細類「行李箱及手提袋製造業」。
5.火柴製造歸入1990 細類「未分類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6.紡織機械專用之木製線軸及捲線筒製造歸入 2924 細類「紡織、成衣及皮革生產用機械設備製造業」。
7.以木、竹、藤材為主之家具製造歸入3211 細類「木製家具製造業」。
8.木製體育用品製造歸入3311 細類「體育用品製造業」。
9.木製玩具製造歸入3312 細類「玩具及遊戲機製造業」。
10.刷子、掃帚及棺柩製造歸入3399 細類「其他未分類製造業」。
11.木雕藝術創作歸入9010 細類「創作業」。
二、臺灣製原產地認定特殊條件
(一)製材類:原木經大剖、中剖或板料經中剖、多片鋸鋸切加工,乾燥、鉋削、修邊、品等區分(目視分等或機械分等)等,全製程在臺灣完成者;若產品標示經特殊處理(如保存處理、熱改質等)者,其特殊處理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二)木製防火門類:依CNS11227-1耐火性能試驗法-第1部:門及捲門組件合格者,其原料加工、耐燃處理類,選別、組裝、修整等全製程均在臺灣完成者。
(三)木質門窗類:半成品進口之後段整修、組裝(包含鉋光或砂光或塗裝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四)合板:
1.普通合板(包含素面合板與木心板等):單板拼板、調板、佈膠、冷壓、熱壓、裁切與砂光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2.特殊合板:
(1)木質單板貼面合板(化粧合板):化粧單板加工、基材選別、佈膠、冷壓或熱壓、裁切與砂光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2)聚氯乙烯薄膜貼面合板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3)不飽和聚酯塗佈貼面合板:薄膜法或洩流式塗佈法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4)貼紙與印刷合板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5)三聚氰胺(美拉敏)樹脂含浸紙貼面合板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3.保存處理合板與熱改質合板:若產品標示經特殊處理(含保存處理、熱改質等)者,其特殊處理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五)層積材:單板拼板、調板、佈膠、冷壓、熱壓、裁切、砂光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若產品標示經特殊處理(如保存處理、熱改質等)者,其特殊處理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六)集成材:貼面材料加工、集成元、乾燥、縱接、砂光、佈膠、冷壓、熱壓、裁切、砂光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若產品標示經特殊處理(含保存處理、熱改質等)者,其特殊處理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七)木質地板:
1.條狀地板:木竹材製材、乾燥、企口榫加工、砂光、裁切、塗裝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2.方塊(鑲嵌)地板:木竹材製材、乾燥、裁切、砂光、塗裝、拼花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3.複合木質地板:表面材料加工(木竹材)、乾燥、基材選別、佈膠(防蟲劑添加)、貼面加工、冷壓、熱壓、裁切、企口榫加工、砂光、塗裝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4.保存處理地板與熱改質地板:若產品標示防蟲蟻、防腐或熱改質者,其防蟲蟻、防腐或熱改質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八)粒片板:
1.一般粒片板:粒片原料加工、打碎、乾燥、噴膠、成型、熱壓、裁切、砂光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2.再生粒片板:粒片回收原料加工、打碎、乾燥、噴膠、成型、熱壓、裁切、砂光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3.化粧粒片板:貼面材料加工、乾燥、基板佈膠、冷壓、熱壓、裁切、砂光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九)纖維板:貼面材料加工、乾燥、基板選別、佈膠、冷壓、熱壓、裁切、砂光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若產品標示熱改質者,其熱改質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十)水泥黏結木質板:木質原料刨削、木質原料與水泥混合、壓製成型、修裁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十一)木材-塑膠複合材:混煉、造粒、成型、裁切、等之全製程在臺灣完成。
(十二)其他類木竹製品:成品重大製程均在台灣完成。
三、產品品質檢驗基準
(一)安全性基準:
1.申請者須檢附生產工廠一年內未受環保處分之證明文件。
2.木竹製品均應符合CNS國家標準中F2(平均值0.5 mg/L以下,最大值0.7 mg/L以下)甲醛釋出量之規定。
(二)功能性基準:各種木竹製品之品質與檢驗方法均應符合各該產品之CNS國家標準如表一「木竹製品項目及品質性能試驗(方法)」規定。此功能性證明文件可出具:
1.由政府部門認證有效期限之性能證明文件。
2.頒發之標章所檢附國家標準規定產品功能之檢驗報告書。
3.經中央政府或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之機構出具符合國家標準之報告書。
4.非上述之機關(構)可認證或認可之特殊試驗項目,經本推動小組認可之試驗機構出具之檢驗報告書。
(三)商品標示檢視基準:申請驗證之產品其商品標示需應符合「商品標示法-商品標示基準」之規定。
四、產品款式認定原則
業者申請之驗證產品如款式不同時,認定原則為同系列不同款示之木竹製品得以單一產品進行檢測,惟其餘同系列不同款式需檢附同系列產品表及照片作為認定依據。
五、應提供之樣品數量
業者提出產品驗證申請或展延申請時,應無償提供1組樣品供產品品質檢驗使用。
表一、木竹製品項目及品質性能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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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竹製品項目 |
甲醛報告 |
BSMI證書 |
品質性能試驗項目或方法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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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材類 |
製材品、壁板、線條、踢腳板 |
- |
- |
符合CNS442、CNS444、CNS11667、CNS14630、CNS14631、CNS14632、CNS14633、CNS6532或CNS14705-1、CNS15563、CNS15581、CNS15582材種鑑定、尺度與許可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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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蟲蟻處理製材品 |
1.符合CNS442、CNS444、CNS11667、CNS14630、CNS14631、CNS14632、CNS14633、CNS6532或CNS14705-1、CNS15563、CNS15581、CNS15582材種鑑定、尺度與許可差 2.符合符合CNS1349藥劑吸收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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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處理製材品 |
1.符合CNS442、CNS444、CNS11667、CNS14630、CNS14631、CNS14632、CNS14633、CNS6532或CNS14705-1、CNS15563、CNS15581、CNS15582材種鑑定、尺度與許可差 2.符合CNS14730、CNS3000藥劑吸收量、滲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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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燃處理製材品 |
1.符合CNS442、CNS444、CNS11667、CNS14630、CNS14631、CNS14632、CNS14633、CNS6532或CNS14705-1、CNS15563、CNS15581、CNS15582材種鑑定、尺度與許可差 2.符合CNS14705-1之規定耐燃三級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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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改質製材品 |
1.符合CNS442、CNS444、CNS11667、CNS14630、CNS14631、CNS14632、CNS14633、CNS6532或CNS14705-1、CNS15563、CNS15581、CNS15582材種鑑定、尺度與許可差 2.符合CNS16159絕乾密度減低率、平衡含水率、體積全收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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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製防火門類 |
V |
V |
符合CNS11227-1耐火性能試驗法-第1 部:門及捲門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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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質門窗類 |
木門、木窗、木竹窗簾、木竹百葉門窗、欄門、木質容器 |
V |
- |
CNS15563尺度許可差、CNS2215直角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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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板 |
普通合板(木心板) |
V |
V |
符合CNS1349尺度與許可差、膠合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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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合板 |
符合CNS8058尺度與許可差、膠合性能、貼面層膠合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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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蟲蟻處理合板 |
符合CNS1349或CNS8058尺度與許可差、膠合性能、貼面層膠合強度、藥劑吸收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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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處理合板 |
1.符合CNS1349或CNS8058尺度與許可差、膠合性能、貼面層膠合強度 2.符合CNS14730、CNS3000藥劑吸收量、滲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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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耐燃處理合板 |
1.符合CNS1349或CNS8058尺度與許可差、膠合性能、貼面層膠合強度 2.符合CNS14705-1耐燃三級以上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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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改質合板 |
1.符合CNS1349或CNS8058尺度與許可差、膠合性能、貼面層膠合強度 2.符合CNS16159絕乾密度減低率、平衡含水率、體積全收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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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積材 |
單板層積材(LVL) |
V |
V |
符合CNS11818膠合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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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用單板層積材 |
符合CNS14646膠合性能、抗彎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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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蟲蟻層積材 |
1.符合CNS11818膠合性能或CNS14646膠合性能、抗彎性能 2.符合CNS11818藥劑吸收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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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處理層積材 |
1.符合CNS11818膠合性能或CNS14646膠合性能、抗彎性能 2.符合CNS14730、CNS3000藥劑吸收量、滲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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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耐燃處理層積材 |
1.符合CNS11818膠合性能或CNS14646膠合性能、抗彎性能 2.符合CNS14705-1耐燃三級以上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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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改質層積材 |
1.符合CNS11818膠合性能或CNS14646膠合性能、抗彎性能 2.符合CNS16159絕乾密度減低率、平衡含水率、體積全收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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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材 |
結構用集成材 |
V |
V |
符合CNS11031膠合性能、抗彎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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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用集成材 |
符合CNS11029膠合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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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處理集成材 |
1.符合CNS11031膠合性能、抗彎性能或CNS11029膠合性能 2.符合CNS14730、CNS3000藥劑吸收量、滲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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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耐燃處理集成材 |
1.符合CNS11031膠合性能、抗彎性能或CNS11029膠合性能 2.符合CNS14705-1耐燃三級以上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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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改質集成材 |
1.符合CNS11031膠合性能、抗彎性能或CNS11029膠合性能 2.符合CNS16159絕乾密度減低率、平衡含水率、體積全收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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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質地板 |
條狀地板 |
V |
V |
符合CNS11341尺度、彎曲反翹及扭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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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塊(鑲嵌)地板 |
符合CNS2871尺度、彎曲反翹及扭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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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合木質地板 |
符合CNS11342膠合性能、耐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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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蟲蟻處理木質地板 |
1.符合CNS11341或CNS2871尺度、彎曲反翹及扭曲、防蟲藥劑吸收量;或CNS11342膠合性能、耐磨性 2.符合CNS14730、CNS3000藥劑吸收量、滲透度 |
|||
|
防腐處理木質地板 |
1.符合CNS11341或CNS2871尺度、彎曲反翹及扭曲;或CNS11342膠合性能、耐磨性 2.符合CNS14730、CNS3000藥劑吸收量、滲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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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改質木質地板 |
1.符合CNS11341或CNS2871尺度、彎曲反翹及扭曲;或CNS11342膠合性能、耐磨性 2.符合CNS16159絕乾密度減低率、平衡含水率、體積全收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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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片板 |
一般粒片板、再生粒片板、化粧粒片板 |
V |
V |
符合CNS2215抗彎強度、內聚強度、吸水厚度膨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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纖維板 |
中密度纖維板 |
V |
V |
符合CNS9909抗彎強度、內聚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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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改質纖維板 |
V |
V |
1.符合CNS9909抗彎強度、內聚強度 2.符合CNS16159絕乾密度減低率、平衡含水率、體積全收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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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黏結木質板 |
- |
V |
符合CNS9456彎曲破壞載重及撓度、密度、總氯離子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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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塑膠複合材 |
- |
- |
符合CNS15730吸水特性(包含吸水率及長度變化率)、強度(包含抗彎強度、衝擊強度)、有害物質溶出(包含鎘、鉛、汞、硒、砷、六價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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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類木竹製品 |
木竹炭 |
- |
- |
CAS木竹炭檢驗標準,其他產品之檢驗基準由驗證制度規章推動小組經會議認定試驗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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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類木竹製品 |
依行政院主計處編訂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從事1401 至1404 細類以外木竹製品,其成品組立工程在臺灣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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